感謝豆腐教授授權將其刊登在台灣新生報空大專版的「豆腐教授的奇幻旅行」轉貼在部落格上,與大家分享。沈教授謝謝您!感恩喔!

豆腐教授的奇幻旅行-7835的文化公民◎沈中元 2012/05/31

文化部成立,全臺灣引領期盼龍部長的文化政策新貌?她認為:「文化部要像方糖融於水,就像一顆方糖丟入水杯裡,能把同樣的文化價值、對文化的想像和熱情,注入到整個行政院體系中。未來的文化部將全面融入各部會,拓展文化展演的版圖、深耕關注藝文的人口。」而我認為她未來最重要的政策可能是「7835計畫」,也就是如何讓文化資源真正滲透臺灣七千八百三十五個村落?而這正是我長期以來所關注,如何將文化發展在地化政策。

文化不是唱歌跳舞而已。舉凡歷史、知識、品味、藝術、甚至政治文化,無不包含在抽象的文化概念意含中。文化部的前身文建會,推動的社區營造計畫,新故鄉計畫,文化資產保存、歷史建築保護等政策,其實就是要型塑2,300萬人民,在前進的歷史軌跡裡,保留及創新文化,讓這裡的人民除了衣食無缺,還能有文化,換句時髦的話說,就是有幸福感。

城市與鄉村間,在文化追求的權利及資源上,是有大幅城鄉差距的;當城市的孩子在比較誰的衣服比較潮時;鄉村的孩子可能還在問阿嬤,五月天會什麼五月了還不到村子裡來唱歌?享有國家文化藝術建設或活動的權利,是否是公民權利的一環?隨著社會變遷的進展,已有了更清楚的共識:

因為如果將文化藝術活動視為一個自由市場,文化藝術產品屬於公共財的性質,避免完全由市場機能決定,造成文化藝術活動供給不足而影響社會均衡進步。市場失靈時、政府部門有理由直接或間接干預文化活動,以維持人民的享用文化藝術的公平權利。在社會進程上,文化是人們的生活方式,包括知識、態度、信仰、價值觀等,文化藝術可直接影響人們的生活方式,更可培育出自信、有創造力的人民,幫助實現個人自我尊嚴、社區精神及社區自我重生能力的社會化過程。

且若從至善論出發,人類的幸福來自於潛能的具體發揮,政府應藉著教育文化來鼓勵人類發展潛能,鼓勵人民選擇較優良的生活。從政府角度而言,良好生活其實是「客觀的」標準,而非是主觀的偏好,國家應該用行政權力來提倡並鼓勵良善生活方式的實踐。藝術文化活動在「客觀」的標準評價中是富有價值的,一個良好的生活必須有美學欣賞的能量,藝術可以讓市民得到其他方法所無法得到的最好的生活的境界,以提升人類的心靈生活。且政府應保障每一種文化成員,尤其是本來屈於弱勢或受壓制的文化團體,有發聲的機會。提供人民多樣化的選擇機會,以「多元」的態樣,豐富國家的文化資源及人民選擇生活的能力。唯有對於每個個體平等的文化上的尊重,積極使被忽視的、被歧視的、或者不被認同的文化表現與文化特徵,才能彰顯出來,真正的自由平等才有落實的可能。

所以「文化公民權」是我們的基本人權。臺灣今日已經達到政治公民權與經濟公民權的社會建構,接著就是文化公民權的伸張,是一種以文化藝術欣賞能力為基礎的公民資格認定。文化公民權不只是在訴求政府應提供充足之文化藝術資源,保障公民充分享有的權利,更進一步訴求公民在參與、支持和維護文化藝術發展活動的責任與權利。
看到紙風車劇團走完319鄉村藝術工程的展演,孩子臉上喜悅的笑容;今天文化部提出的7835計畫,令人充滿期待;這個國家,藍綠對立太久,是非漸漸不分,重新將文化的主流價值,在最基層的鄉村開始深耕,應是臺灣發展「軟實力」的最好機會。我們要大聲的說我們是文化公民,這是我們應得的權利;我們也要為文化部豎起大拇指,因為,「豎起大拇指後,這場文化的權利實現,就要開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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