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旨:為慶祝國立空中大學台中校友會成立十五週年,鼓勵空大同學、校友以及社會大眾從事文學創作,並增加校友與同學對空大的向心力、社會大眾對空大及校友會的認知,特舉辦徵文活動。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空中大學台中校友會
三、徵文對象:不拘,空大(專)同學、空大(專)校友師生、社會人士,只要認同空大及本會者均歡迎報名參加。
四、徵文主題:凡與空大、校友會有關的人、事、物均可。
五、徵文類別:不拘,2000字以內之文章。
六、獎勵辦法:
(一)錄取名額:優等前三名、佳作及入選獎數名。
(二)獎勵方式:優等前三名每名獎牌一面;
佳作每名獎狀一紙;
入選每名獎狀一紙。
七、評選辦法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。
八、徵文日期:(一)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(二)公佈日期:98年9月10日
九、寄件及收件方式:
參賽作品一律以A4格式word字體12號字型大小(含參賽者基本資料、電話)Email至台中校友會(Alumnitc@gmail.com),或郵寄附磁片寄(51099)員林郵政第609號信箱台中校友會劉麗琴小姐收,聯絡電話:0922-257784 秘書處 劉麗琴小姐。
十、注意事項:
(一)參賽作品概不退件,請參賽者自行留底稿。
(二)參賽者以本名報名,得獎名單一律以本名公布。
(三)作品如有下列情事者取消參賽資格,並應自負法律責任:
1.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。
2.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者。
3.作品曾公開發表或參與其他比賽得獎者。
(四)得獎名單將公佈於本會會刊,及個別通知;凡得獎者,將邀請參與頒獎典禮,日期另外通知。
(五)得獎作品將刊登於本會會刊、或空大專版及相關出版品,版權歸台中校友會所有。
十一、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修訂補充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