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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6.gif立空中大學台中校友會十五週年慶徵文辦法006.gif

一、宗旨:為慶祝國立空中大學台中校友會成立十五週年,鼓勵空大同學、校友以及社會大眾從事文學創作,並增加校友與同學對空大的向心力、社會大眾對空大及校友會的認知,特舉辦徵文活動。
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空中大學台中校友會

   

三、徵文對象:不拘,空大(專)同學、空大(專)校友師生、社會人士,只要認同空大及本會者均歡迎報名參加。

 

四、徵文主題:凡與空大、校友會有關的人、事、物均可。

 

五、徵文類別:不拘,2000字以內之文章。

 

六、獎勵辦法:

    (一)錄取名額:優等前三名、佳作及入選獎數名。

    (二)獎勵方式:優等前三名每名獎牌一面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佳作每名獎狀一紙;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入選每名獎狀一紙。

 

七、評選辦法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。

 

八、徵文日期:(一)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 7 月 31 日止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
(二)公佈日期:98年9月10日

 

九、寄件及收件方式:

參賽作品一律以A4格式word字體12號字型大小(含參賽者基本資料、電話)Email至台中校友會(Alumnitc@gmail.com),或郵寄附磁片寄(51099)員林郵政第609號信箱台中校友會劉麗琴小姐收,聯絡電話:0922-257784 秘書處 劉麗琴小姐。

 

十、注意事項:

    (一)參賽作品概不退件,請參賽者自行留底稿。

    (二)參賽者以本名報名,得獎名單一律以本名公布。

    (三)作品如有下列情事者取消參賽資格,並應自負法律責任:

          1.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賽者。

          2.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者。

          3.作品曾公開發表或參與其他比賽得獎者。

  (四)得獎名單將公佈於本會會刊,及個別通知;凡得獎者,將邀請參與頒獎典禮,日期另外通知。

    (五)得獎作品將刊登於本會會刊、或空大專版及相關出版品,版權歸台中校友會所有。

 

十一、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修訂補充後公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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