慶祝十五週年活動
國立空中大學台中校友會慶祝成立十五週年師生攝影作品聯展簡章
一、宗 旨:推展藝文活動,提升攝影技術,加強校友及同好影藝交流。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空中大學台中校友會。
三、攝影主題:不拘。
四、參展資格:台中校友會員及喜好攝影之同好。
五、交件辦法:
1. 一律為12x15吋之照片。
2. 每人一至三張為限 ,黑白不拘、連作不收,軟片及相紙不限廠牌。
3. 不得裝裱、加框、作品。
4. 參展作品背面須註明作者、題名、連絡地址、電話,否則不予參展。
5. 本會統一加框處理 會員每張酌收200元 非本會會員收300元,每人以一至三張為限。
六、收件日期:自即日起至九十八年四月三十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七、收件地點:作品請寄【412大里市六桂路5巷13號 徐金生】收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參加台中校友會 師生攝影作品聯展」字樣。 04-24812952 0937-486637
八、參展時間:九十八年五月24日間 第三次面授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三點。
九、獎 勵:參展師生本會頒感謝狀。
十、附 則:
(一) 作品規格不符者,不予參展,欲退件者請於下次面授日至綜合大樓101教室向校友會領回。
(二) 參展作品如有冒借、抄襲、拷貝、仿冒者,取消參展資格。
(三) 凡參展之作品,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(四) 凡參加本攝影聯展者,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(五) 參展表格如下,請自行列印使用,並請以正楷詳細填寫,資料不足恕不予處理。
空大台中校友會成立十五週年慶師生攝影聯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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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大台中校友會成立十五週年慶師生攝影聯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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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同學 請於第二次面授日 四月十二日早上九點至下午一點
至101教室 繳交攝影作品 若來不及繳交 請`於四月底前寄給徐
金生 逾期不予受理.